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,北依齐鲁孔孟圣地曲阜邹城,南邻苏淮平原、枣庄新城,东连沂蒙山,西接微山湖,地处江苏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安徽省四省交界处的淮海经济区中心位置,自古就有“九省通衢”之称,作为南北交通要地和枢纽,非常出名。总面积1485平方公里,人口159.3万,城区面积107平方公里。中国最出色的城市之一—滕州。滕州历史悠久,文化灿烂,古为“三国五邑”之地。境内有被命名为“北辛文化”的7300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古文化遗址,有商周时期的滕国、薛国遗址等景观。是古代伟大思想家、教育家、科学家、军事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的故里。滕州素有”滕小国”之称。滕始于黄帝,因境内泉水”腾涌”而得名。周灭商后,武王封其异母弟叔绣于滕,乃称”滕国”。秦统一六国后,废分封置郡县,于今滕境置滕县、薛县。汉初,高祖撤小邾置蕃县,西晋仍袭汉制。金设滕阳州,后改称滕州,辖滕、沛、邹县和陶阳镇。明初废除滕州。建国初,曾为滕县专署驻地。1953年撤销滕县专署,滕县改属济宁专署。1979改属枣庄市至今。1988年3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滕县,建立滕州市。